原标题 货拉拉不仅拉货,还能“拉人”
作者 黄颜雨 蒯钰珺 徐媛园 戎毅晔
明明是货车,却为何可以载人?《道路交通法》明明对车身涂装进行了规定,货拉拉却为何依旧“满身油彩”?App里明明规定了不同尺寸的货物匹配不同型号的车辆,到了实际运行中却并非如此?……半年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货运网约车其实目前正处在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业内人士建议,目前货运行业已经发生变化,管理参照标准也应予以细化,并考虑引入更多的留证和预防设计。
实习生 黄颜雨 蒯钰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媛园
摄像 戎毅晔
记者调查
NO.1 货拉拉不仅能拉货、能“拉人”,还不一定被处罚
“我跟你讲个小技巧,你去奥体看演唱会,散场后不是人多叫不到车嘛,么的事,你叫个货拉拉,很快就来了。”这不是市民冯先生的玩笑,他在一次演唱会后,真的打了个“货拉拉”回家了。在微博上,随便一搜,也能搜到不少因相似原因,打“货拉拉”回家的乘客。为了验证这则“秘笈”是否可行,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下午4点,通过货拉拉下了个单。尽管只有一站路,还是有司机很快接单了,比网约车贵10元左右,关键不用排队。记者表示自己因为打不到网约车,想打个货车回家,司机一口答应,记者顺利成行。
这算不算“黑车”呢?记者从南京市交通执法局了解到,像记者这种情况,是属于车主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处罚的。我国对人货混装的违法处理是,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车内如果进行了非法的改装,还要对车进行扣留,批评教育后责令整改车内物件。
不过,如果乘客从南京南站出发,带了一些行李,叫了一辆货拉拉来把自己拉回家,这究竟算不算违规?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界定。“《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但是现在市内小型货车越来越多,很多人用它来搬家,那么如果搬家人坐在副驾驶,这算不算人货混装?对于乘客需不需要进行保障?怎么来保障?要不要装摄像头或进行录音?”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NO.2 明明规定了不同货物尺寸匹配不同车辆,却没有严格执行
近日,记者在货拉拉上下了个订单。记者的货物超过了2米,按照App的约定,记者需要叫一辆中型货车,但记者下了小型面包车的单,车主也爽快地把记者送到了目的地,一共花了22元,比叫中型车省了十多元。记者从这辆货拉拉车主处了解到,该车主在货拉拉上交了699元的会员费后便成为了货拉拉的一员,为了拉货,师傅贷款买了一辆中型车,每个月要还4000元的贷款。但去年5月,货拉拉又推出了“小面”,不少客户下单“小面”,却运着中型平板的货。不得已,这位车主又买了一辆“小面”。
记者看到,这辆“小面”是用客车改造的,司机将驾驶室后面的座椅拆掉,改成了货运车厢。“南京大货车不让跑,用面包车跑就算被抓到了,我就说我是拉点材料回自己家装修的。”司机说话的时候,记者就坐在车厢里,和货物在一起。
记者在前往货拉拉南京分公司采访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将驾驶员和乘客的意见上报总部,但几个月过去,问题目前仍未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些“乱象”南京交警是一直有处罚的。“但查处难度也比较大,南京很多路段和时段货车禁行,这是有探头监控的,来一辆锁一辆。但是小面包没有限制,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城市里面很多人用面包车跑货运的原因。”业内人士说,“另外查面包车需要人工查,平常的时候车子跑在路上,交警也不好一辆辆拦下来查,很多人觉得查不到他,即便查到也有应对招数,所以有时候就肆无忌惮。”
此外,针对部分货拉拉司机“坐地起价”的投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因为货拉拉平台也向主管单位表示,它只是一个撮合平台,平台下面发生的事情与他没有关系,包括价格协商,也是消费者和司机进行商谈的,平台不担责。”
NO.3 对车身涂装有明确的规定,货拉拉为何依旧贴了广告?
在采访中,不少货拉拉驾驶员都告诉记者,他们因为张贴车身广告,被处罚过。“但我们也没办法,公司对于不张贴车贴的车主会进行罚款,我们还要定期拍照上传。”司机表示在给货拉拉平台交完钱后会签个合同,出了任何事故都由司机自己承担。但如果是因为车贴原因的罚款,可以到货拉拉公司报销。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即在机动车实施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行为影响了司机的安全驾驶,将处罚款并当场清除车身广告标识。不过,在货拉拉一则针对车贴的公开回复中称:“‘货拉拉’只是企业标识,并不是商业广告。司机在加入平台时与平台签订有车贴协议,平台执行的政策均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也并未超出协议的范围。”
■相关部门
举报应当具体到哪辆车以及具体的时间
针对乘客和车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拨打了12345和相关交通部门热线进行了询问。在投诉回复中,所有客服人员都表示,记者不能够只反映货拉拉车身广告或改装车辆的大类问题,应该具体到车,比如几点几分在哪条路上看到的具体的哪一辆车。
也有的交通部门让记者在新浪微博上@官方并带图举报,表示“打电话举报不了”。
■业内人士
法律法规应细化 需要相关部门深入研究
目前,对网络货运平台的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主要包括:市场监督部门的《电子商务法》以及交通运输部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网络货运平台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核实处理的函》等。
记者在2020年4月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网络货运平台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核实处理的函》中看到,深圳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同城搬家拉货服务的司机配对平台, 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截至目前为止,未取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也就是说,目前该平台无需在南京交通部门办理任何手续或证照。车辆也无需遵循客运网约车的“属地化”原则。那么,如果消费者在南京打了一辆注册地在四川的货拉拉,就算以后产生了纠纷,原则上还是需要四川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这样看来,只提供撮合服务的平台货拉拉,很多时候只要说:“我只是个平台”,就可以规避一些责任,的确有些“无拘无束”。
“国家规定取得网络货运资质的平台要作为无车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但又规定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的相关主体,不受约束。从利益最大化角度,货拉拉等肯定要选择后一方式,这实际上是现有立法的不足了。”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目前的现状是,网约货运车的发展已经有所变化,从城外走向了城内,而且越来越多地参与着普通百姓的生活。那么法律法规层面如何细化,平台方如何对下单双方做出一定的保护措施等等,都是需要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考虑的。”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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