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科普工作有‘三缺一软’的情况:缺人才、缺资金、缺激励政策,科学普及工作业绩考核软约束。在这些方面,山东省有没有什么好的想法和经验?”6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赴山东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山东省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会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高红卫向山东方面提出了这一问题。
山东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普法执法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的6个省份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为执法检查组组长。
针对高红卫的提问,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凌文打开了话筒。“您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准。”凌文表示,要做到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同等重要,一定要让两者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并从领导层面切实予以重视。
近年来,山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主任;省级财政科技投入连年增长,2022年达到145亿元。山东省也不断巩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科普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开展科普工作,各类社会组织也共同参与。
当地科普工作的一大特色品牌,是领导干部讲科普。从2020年开始,凌文带头讲科普;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科学院等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与,深入全省中小学开展科普讲座。
山东省有关方面在会上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并加大科普投入力度,探索建立科普经费与全社会研发投入共同增长机制,将地方财政科普经费投入标准予以明确和量化。
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接着问道:“科普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山东省在这方面做得如何?”
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唐波表示,省科技厅一直在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布局,强化省级层面工作协同。他也坦言,目前主要按行政序列开展相关工作,省级层面尚未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此,我们下一步要立行立改。”
吴恒又抛出一个问题:科普法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山东省内有多少企业做了这样的工作,主要的难点是什么?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张登方回答,大企业经过多年努力,在科普场馆和设施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一定进展;而中小企业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还不是很清楚究竟如何设计、怎样开放,需要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
此时,凌文接过话头:“我能补充一下吗?这两个问题提得太准了。”
凌文表示,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在科学普及方面,企业也要发挥主体作用。山东全省高新技术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6.76%,高新技术企业已经突破2万家。“他们具备大量科普方面的资源,很有潜力,我们应该有意识地补上这一块。”
关于企业做科普,凌文结合山东这几年的实践,也给出了一些思考。
第一个问题,是谁来带头。科普法可以进一步明确企业的科普义务,增强约束力。第二点,则是要有鼓励政策。“我觉得可以有两条:允许列支,允许税前列支;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科普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凌文说,这会是真正助推科普的“硬政策”。
听完回答,吴恒表示,提问不是为了“挑刺”,是要调查实践对修法提出的新需求,为修改好科普法提供坚实可靠的依据。“我们特别想了解,在修法方面还要注意什么。”
科普法修改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项目。艾力更·依明巴海在讲话中指出,科普法的施行推动我国科普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不过,科普法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比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科学精神弘扬不够;科普有效供给不足,基层基础薄弱……“这次执法检查,最根本的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着重发现和探究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不足;既要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推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落实到位,也要着重发现和研究影响法律实施的堵点和难点,解决与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新问题。”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普法执法检查组近日将赴山东省德州市、滨州市开展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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