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充分说明科技创新的极其重要性。“人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被写入“十四五”规划建议,这既为今后科普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又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从业人员增添了极大动力。我们要结合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两翼理论”的实践要求,为科学普及、科技创新比翼齐飞贡献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早在2009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在参加全国科普日时指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实现科技腾飞的两翼。2010年,他进一步指出,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好比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不可或缺,不可偏废。2012年,他在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第28届大会上指出,科学技术是一项既造福社会又依赖社会的事业,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广泛的公众理解和积极的社会参与。2016年,全国“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至此,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思想理念——两翼理论,达到了新高度。总书记的“两翼理论”既深刻阐述了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二者的相互关系,又揭示了二者在实施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重要论述的“两翼理论”,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均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创新包括科技创新、知识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但起核心作用的还是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包含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是提高人的科学素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路径,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科技进步事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二者的异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的不同。科技创新的目的是解放科技生产力,促进科技进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若干关键核心技术;科学普及的目的是提高人的科学素质,营造有利于形成创新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领域不同。科技创新是物质建设范畴,科学普及是精神建设范畴。三是实现路径不同。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主要是实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技生产力建设水平提高。科学普及的实现路径重在精神建设方面,包括各种活动开展和支撑条件建设等;四是考核体系不同。国家创新能力建设的主要考核维度是:创新资源、知识创造、企业创新、创新绩效和创新环境;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考核维度是:科普经费、科普人员、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作品传播、科学教育环境和科普活动。五是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物质和精神从来就是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一级目标指标中将公民科学素质指标写入,也充分说明了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的密切关联。
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生产力中的几个基本要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是掌握一定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技能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研攻关人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既是科技生产力的建设者、开拓者,又是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传播者、弘扬者。提高科普精准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对生产力建设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实施科学普及,是科学普及服务科技创新的主要路径。在当今社会信息化的大背景下,科学精神的弘扬比科学知识的普及来得更重要,促进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涵养科学精神,提高科研攻关的能力和水平,是科学普及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科普是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科技成果的提炼转化、传播、落地见效等不同的环节。其中,科教资源科普化,将科学研究中的大量发现、科研攻关中的大量发明,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的科普成果,是解决当下科普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重要课题,是科学普及对科技创新的“呼唤”。这样的呼唤需要广大科学家、科技工作者担起责任,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丰盛的科普大餐。
创新科普方式,增强精准科普能力,将科普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转变到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科技创新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一项重要变量。加强科普工作,创新科普方式,提高科学普及对科技创新的直接贡献,是增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不论是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还是提高科学普及对科技创新的直接贡献,都需要在“普”字上下功夫。一是要丰富“普”的内涵。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协等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所规定的职责,发展科普事业。促进科普事业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科学知识的普及层面,更要在科学精神的弘扬、科学思想的传播和科学方法的倡导方面下功夫、做文章,让“普”字之花盛开。二是要构建“普”的路径。目的不同、服务对象不同,服务的路径也会有所区别。要提高科学普及对科技进步事业的直接贡献份额,将讲好科学故事、传承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为促进广大科技工作者涵养科学精神的重要路径,增强广大科技人员的理性思维能力和科研攻关水平。三是要夯实“普”的根基。科普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增强基层社区科普能力建设,将更多的科普资源向社区集聚,打通科学普及、营造创新氛围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将社区科普工作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之中,促进科普工作落地生根。要广泛发挥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推动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努力营造万众一心、万马奔腾的创新氛围。
(作者系江苏省南京市科协二级巡视员、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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