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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湿地保护发展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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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普网讯(记者胡利娟)作为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的2月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水”,重在强调湿地对维持全球淡水储量和水质的重要贡献,突出水和湿地之间“同生命、互相依”的关系,鼓励公众共同行动,为保护修复湿地做出努力。

今天,在国家林草局举行的2021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该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李琰介绍说,“十三五”期间,我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湿地保护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安排中央投资98.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53个;中央财政湿地补助83.7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余个,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印发《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29处;指导各省发布省级重要湿地142处,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发布省级重要湿地811处,25个省(区、市)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指标)。编制实施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新增国家湿地公园201处,截至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共899处。积极履行《湿地公约》,2018年我国提交的有关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成为公约决议,指导全球小微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我国提名的6个城市获得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李琰称,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和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持续提升湿地多种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湿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继续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进程,力争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二是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组织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制修订《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和《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湿地保护管理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三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结合“双重规划”,联合多部门,尽早印发《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8,800公顷。

四是不断加强湿地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湿地公园保护修复成效选树一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典型,配合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在进一步明确湿地监测分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监测工作,构建国家、省级和湿地地点的三级监测体系。

五是强化湿地履约和国际合作。深度参与《湿地公约》履约事务,贡献湿地保护中国方案,做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强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实施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候鸟迁飞路线湿地保护”项目,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引导人们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改善湿地所在地民生,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是加强湿地宣传。结合世界湿地日及各类重要国际会议,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和科普宣教;定期举办长江、黄河、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湿地管理培训班,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共享绿意空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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