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强科普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意见》中提出,“树立大科普理念,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意见》用一个章节阐释“强化社会科普责任”,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科协、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企业、各类媒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公民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们经常把科普视为一种“副业”,科研人员做科普还曾被误解为“不务正业”“科研做不下去才转行做科普”。也有人认为,对科普的偏见反映着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以及绩效管理带来的价值迷失。更多人觉得,科普是科学家或专职科普人员的事,或者“只有做到领域内顶尖的人才有资格做科普”。
在“大科普”格局下,科普不只是主管部门和科协组织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不问出身”,这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在“大科普”的语境下,科普同样“不问出身”,企业是重要的科普阵地,科普大有可为。
《意见》提出,企业要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提高员工科学素质,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此外,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技研发、市场推广与科普有机结合。
显然,随着科普主体的多元化,科普内涵的广义化,科普早已不是什么“副业”,而是一项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的“主业”;更进一步,科普不只是科协组织、科技工作者的责任,而是包括广大企业在内全社会的责任。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应盲目追求单一的经济价值,而应主动承担科普社会责任,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协同发展,不断增强国家科学文化软实力,为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作者系光明网科普事业部总监、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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